一、基本情况
企业信用修复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的重要手段,也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有助于提高企业融资能力和强化企业的风险管理能力。为帮助企业解决信用修复问题,我办于今年4月份制发了《龙城区异议处理和信用主体权益保护机制》。
二、做法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201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58号)、信用中国(辽宁朝阳)网站异议处理流程,区信用办制定了《龙城区异议处理和信用主体权益保护机制》。督促各成员单位对提出公共信用信息异议申请的市场主体进行信息核实、做好操作指引,对申请信用修复的市场主体做好修复指导。切实保障我区信用主体的知情权、异议权,维护我区信用主体权益。
下一步,区信用办将不断推进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引导市场主体守法诚信经营,增强信用意识,维护信用权益,积极营造我区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