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国家水利部印发了《水利建设市场经营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了全面营造水利诚信氛围,强化水利干部职工诚信意识,市水务局近期对《办法》进行普及宣传。
《办法》共八章,三十九条,主要包括《办法》适用范围、职责分工、部级信用平台网站,信用信息纳入范围、信息分类、归集共享方式,信用信息公示范围、公示内容、公示期限,守信激励措施、失信惩戒原则和重点监管措施,信用信息修复定义、修复条件、修复程序,信息安全管理、个人隐私保护、异议处理,行政监督、社会监督、违规行为处理,以及水利行业其他业务领域信用信息管理、省级信用平台网站管理、省级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制定等。
《办法》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依法依规、保护权益、目标引领、问题导向,重点从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创新信用监管方式和明确失信信息公示规则三个方面规范信用信息管理。
下一步,市水务局将认真做好《办法》的宣传解读和贯彻实施工作,为健全水利建设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动信用体系与水利建设各方面各环节深度融合,助力水利高质量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